关于开展苏州市高层次人才
培养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苏办发[2007]88号)规定,2009年苏州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补充申报、2010年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根据办法规定,组织符合资助条件的人员,填写资助申请表,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统一申报。
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请上报至苏州高新区人事局(苏州高新区管委会15楼1505办公室),联系人:董良,联系电话:68251888-1593,申请表电子文档email至:sndhrdl@126.com。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09年12月11日。
苏州市高新区人事局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