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苏州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开发资助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开发资助若干意见》(苏高新管[2008]177号)和《苏州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开发资助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苏高新人才办〔2009〕1号)文件精神,二○一○年度苏州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开发资助申请的计划申报阶段的受理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苏州科技城、苏州创业园企业的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由所在单位统一上报至上述载体的项目申报部门,由其初审、汇总后统一上报苏州高新区人事局。
科技城、创业园外企业的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由所在单位统一上报至苏州高新区人事局(苏州高新区管委会15楼1505办公室),联系人:董良,联系电话:68251888-1593,电子文档email至:sndhrdl@126.com。
二、申报时间:
申报的受理工作日期为2009年12月1日—12月31日。
苏州市高新区人事局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