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重要公告 发布日期: 2009-12-16 查看次数: 283
关于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信息集中填报工作的通知
苏州高新区人才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信息


集中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才办《关于做好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信息集中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工委、管委会领导的指示精神,要求各人才工作相关单位及时做好信息集中填报工作。现就数据信息集中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2006年1月1日以来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包括已经获得各级资助和未获得资助的引进人才。具体条件为:

(1)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技术职称;

(3)自主创业人才有实际资金投入;企业引进人才工作年限在5年以上(攻读博士学位学习时间可计算为工作年限),合同约定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年薪12万元以上。

凡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引进人才,无论是否获得资助,均要填报信息。涉及国家机密信息可以不填。

二、填报方式

拥有上述引进人才的企业将企业名称(以营业执照为准)上报区科技局,其中科技城和创业园企业分别由科技城、创业园汇总后上报区科技局。区科技局汇审后报区人才办,区人才办将为企业开通帐户。

企业拿到账户名与密码后,在网上进行填报(企业密码请勿擅自修改,以便于区主管部门指导审核)。点击江苏人才工作网(http://rcgz.jszzb.gov.cn/)首页 “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栏目,使用账户名和密码进入。人才所在单位须建立人才的个人账户(账户名格式为人才姓名全称)和密码,再通知其本人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数据信息采集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0日。2010年1月1日以后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引进之后的十日内完成信息填报。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引进人才信息填报工作。自2010年开始,省“双创引进计划”申报人选必须从“全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信息库”中产生,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务必填报。

2、信息填报要全面真实,确保完整准确。引进人才的基本信息、资助计划、创新创业、项目实施情况等四部分内容,务必认真详细填写,一律不能为空。项目实施情况要逐年填写。

3、各载体、单位要加强指导,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引进人才信息集中填报工作顺利完成。

4、对获得2007、2008、2009年省“双创引进计划”资助的引进人才,除做好信息集中填报外,还须做好考核信息报送工作,填写《江苏省双创引进计划资助人才项目实施情况表》(一式三份+电子档,现在工作单位加盖公章)。要报告其目前工作情况以及项目投入、生产、销售等情况,经区科技局汇总、审核后报区人才办,由区人才办统一上报。

四、其他事项

1、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信息集中填报工作由区人才办统一扎口,负责为企业帐户开通与上报;由区科技局负责具体发动与审核工作(用企业用户名、密码进企业账户审核);各载体、条线要积极配合做好发动、申报以及一系列后续工作。

2、业务咨询。填报过程中对填报内容不清楚的,请咨询杨雄华(68251888-8675,yang_victory@yahoo.com.cn)、董良(68251888-1593,sndhrdl@126.com)。

3、科技城、创业园内企业在填报过程中有疑问的可先向所在载体咨询。

时值年终,各方面工作比较繁忙,请各单位切实安排好人员抽时间加紧做好工作落实,以免影响明年的申报和今年的年终检查工作。

 

                 苏州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2月3日

 

附件:《江苏省双创引进计划资助人才项目实施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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